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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第二次地区运营合作费用上调的通知

    信息发布者:王万刚
    2017-04-25 20:25:15   转载

    全国各地区运营负责人:

    根据村网通总部的统一发展规划,决定于201751日启动第二次地区运营合作费上调,上调后的合作费标准确定为:省:3 ;市 7000元;县  2000元;镇 600元。

    合作费上调属于村网通正常业务调整范围,请不要过度解读。

     村网通感谢您的信任和合作!村网通将不忘初心、风雨兼程,美好的未来属于村网通大家庭!

     

    特此通知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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